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
甘财教〔2017〕74号
有关市和省直管县财政局、教育局:
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》和《省教育厅关于申请下达2017年第二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的函》(甘教财函〔2017〕102号),现将专项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,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050201学前教育”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贫困村幼儿园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按照有关程序加快履行报批手续,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政府采购制,招标投标制、工程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等规定。严格执行施工及监督管理规定,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,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。
二、要积极落实项目资金,按照规定用途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幼儿园建设,不得挤占、挪用、截留。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,发现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,将按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三、改扩建幼儿园按照每班20万元的标准拨付,保教具按照每园5万元拨付,保教具由县区自行采购配备。幼儿园建设和保教具配备在不改变项目名称、建设园数及资金用途的前提下,各县区可统筹调剂使用专项资金。
附件: 2017年第二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资金分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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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
2017年8月1日